古诗文 林恕引谚(魏晋·无名氏) 释义 林恕引谚(魏晋·无名氏) 押质韵 〖体论曰:束修之业。其上在于不言。其次莫如寡辞。谚曰:〗使口如鼻,至老不失①。 相关内容11:林廷尉以吉四咏 先菊庵(明·顾璘)释义及解释林庭植虽已受代勉为感思之行交印后即浩然归(宋·李光)释义及解释林府君挽词(宋·王十朋)释义及解释林府判录示近制依韵和呈二首(宋·徐鹿卿)释义及解释林府判和前三苏图诗再依韵为谢(宋·徐鹿卿)释义及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