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康熙字典

汉字
出处 【卯集中】【手字部】
释义 【唐韻】【集韻】【韻會】𠀤居謁切,音訐。【說文】高舉也。或作𢶆。 又【唐韻】基竭切【集韻】【韻會】丘傑切,𠀤音朅。義同。或作担。又作拮。 又與偈通。車疾貌。【王應麟·詩攷】韓詩,匪車揭兮,見漢書王吉傳。 又【唐韻】渠列切【集韻】【韻會】【正韻】巨列切,𠀤音傑。與𢷒同。或作搩。【增韻】舉而豎之也。【前漢·𨻰項傳贊】揭竿爲旗。【張衡·西京賦】豫章珍館,揭焉中峙。 又擔也,負也。【戰國策】馮煖于是乗其車,揭其劒。【史記·東方朔傳】數賜縑帛,擔揭而去。 又姓。【前漢·功臣表】安道侯揭陽定。 又【唐韻】【集韻】【韻會】𠀤其謁切,音碣。亦擔也。 又長也。【詩·衞風】葭菼揭揭。 又【集韻】【韻會】𠀤語訐切,音钀。義同。 又【唐韻】居列切,音孑。揭起也。【詩·小雅】維北有斗,西柄之揭。又【大雅】顛沛之揭。【傳】揭,見根貌。【疏】樹倒故根見。【戰國策】唇揭者,其齒寒。【註】揭,猶反也。 又啓事。今日揭帖。 又【唐韻】【集韻】【韻會】𠀤去例切,音憩。亦高舉也。 又褰衣涉水,由膝以下也。【詩·邶風】淺則揭。【爾雅·釋水】揭者,揭衣也。【司馬相如·上林賦】涉冰揭河。 又【集韻】其例切,音偈。揭陽,縣名。【前漢·地理志】南海郡揭陽縣。 又丘言切。與攑同。亦舉也。 考證:〔【司馬相如·子虛賦】涉冰揭河。〕 謹照原書子虛賦改上林賦。

    《康熙字典》,是张玉书、陈廷敬等三十多位著名学者奉康熙圣旨编撰的一部具有深远影响的汉字辞书。该书的编撰工作始于康熙四十九年(1710),成书于康熙五十五年(1716),历时六年,因此书名叫《康熙字典》。由总纂官张玉书、陈廷敬主持,修纂官凌绍霄、史夔、周起渭、陈世儒等合力完成。字典采用部首分类法,按笔画排列单字,字典全书分为十二集,以十二地支标识,每集又分为上、中、下三卷,并按韵母、声调以及音节分类排列韵母表及其对应汉字,共收录汉字四万七千零三十五个(47,035个),为汉字研究的主要参考文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