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王生之江阴州吏(元末明初·郯韶)

古诗文 送王生之江阴州吏(元末明初·郯韶)
释义
送王生之江阴州吏(元末明初·郯韶)
  七言律诗 押先韵  
不到澄江今五年,城居风物想依然。
青山对雨云连屋,春水到门船在天。
此地极知官事简,清时况乃郡公贤。
题诗送子□相忆,又是秋风过雁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