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法曹歌(唐·不详)

古诗文 王法曹歌(唐·不详)
释义
王法曹歌(唐·不详)
  押曷韵  
题注:王熊为泽州都督府法曹,断略粮贼,惟各决杖一百。通判熊曰:“总略几人?”法曹曰:“略七人,合决七百。”法曹曲断,府司科罪,时人哂之。前尹正义为都督,公平,后熊来替,百姓歌云云。
前得尹佛子,后得王癞獭。
判事驴咬瓜,唤人牛嚼沫
见钱满面喜,无镪从头喝。
常逢饿夜叉,百姓不可活。